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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来源:深圳金牌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8-01-23

摘要:依据法律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其婚姻关系。那么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申请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应提交哪些证据?下面由深圳离婚律师详细讲解。

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的标准是: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比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块手表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仅仅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如果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子烧了、父母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

申请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应提交哪些证据?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据

(1)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受胁迫的证据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受到了胁迫。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所以如果发生了可撤销婚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必须围绕是否存在受胁迫或者没有胁迫的事实提交相应的证据。

3、时间证据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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