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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能否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来源:深圳金牌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11-30

摘要:一方出轨能否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长期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保养小三等情形,被发现后经过批评教育还不思悔改,这样一方起诉离婚,夫妻感情无和好的可能性,判决离婚。下面由深圳离婚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总的原则:以婚前婚后夫妻感情基础、离婚的动机和原因、夫妻的现状、夫妻关系有无和好可能等综合分析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通*、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离婚方式:

(一)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通过协议达成共识,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能达成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即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或无法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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