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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深圳金牌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09-06

摘要:结婚条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必须要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原则。下面由深圳离婚律师详细介绍。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自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国家晚婚的标准是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结婚。国家对晚婚晚育仅仅是鼓励,鼓励的内容有法定的予以晚婚假、晚育假,也有所在单位或地区规定的一些优惠待遇。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四、结婚禁止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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