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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有使用期限吗

来源:深圳金牌律师网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7-03-21

  住宅房屋的产权期限一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看似子子孙孙万代相传的房子,被加上了期限,让大部分老百姓都无法接受。那么,不动产权有使用期限吗?是否,我们看似是房屋的主人,实际上只是“房客”呢?下面和律师一起了解。

  一、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二、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期限

  对于社会舆论关于不动产权使用期限的质疑,国土资源部正式回应,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国土资源部在其官微中表示,《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国土部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国土资源部称,产权登记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的分散登记时期,土地登记也有限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土地使用权期限。

  不动产权有使用期限吗?在我国,答案是肯定的。一般来讲,新的不动产权证使用年限依据用地类型不同而不同,住宅用地的划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科教文卫体及公益用地则是50年。其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以后会如何,目前还并未有明确定论,但相信政府部门会对这个社会热点问题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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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乐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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